我今早起来,发现厨房里煮了粥,一直在煮,如果我再不醒,一定会死于煤气中毒;还有刚才,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床单被整理过了,叠床单的方式,和她以前做的一模一样。我知道是她,她不会放过我的,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男人哭泣起来,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他口口声声喊着“闹鬼”却不知道,此刻站在面前与他对话的,便是一只鬼。
无颜看着那男人,心情十分复杂,她是借了那女孩的阳气才得以还魂的,她的身体里,有那女子的不息的灵思。她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死者对这男人又爱又恨的纠缠。不论怎么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令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如果忘不了她,就从现在做起,对她好一点儿吧,好好地安慰她,叫她安息。”
“可是,她已经死了呀。”男人说,接着又自我否定“不…不是,她没死,她还在,说不定这会儿就在旁边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不会放过我的,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一直在跟着我,不论我怎么做,她都不会原谅我了。”
“她会的。”无颜安慰他“其实鬼魂并不可怕。通常人在临死之前最后的意识,就是鬼魂的意识。许多人死得很突然,死的时候意识非常强烈,死后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仍然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那样重新回来。所以要想让鬼魂离去,除非帮助他们解开死前的心愿,让他们的意念得到安慰,而后安息…你想想看,她死之前,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
“是同我结婚。”男人哭出来“她一直要我带她回乡下登记结婚,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我没有想到,她真的会去死…”
“那么,给她一个婚礼。”
“什么?”
“冥婚。你明白吗?”无颜耐心地解释“把你和她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纸上,像活人结婚那样举行一场婚礼,然后把纸烧掉,这样,她就可以瞑目了,不会再来找你了。”
“真的?”
“我向你保证。”无颜说,接着又叮嘱一句“别忘了买玫瑰花。”
她那么年轻,年轻得本不足以令人相信她会有关于死亡与灵魂的经验,但是她的态度是这样真诚严肃,又不由得人不相信她。不仅是那男人,就连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令正,都有点儿肃然起敬。
他们走开的时候,令正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束盛开的玫瑰花,是刚才向路边卖花女孩子买来的。
“有心不算迟。”令正笑“你别生我气,要被提醒了才知道买花。”
无颜将花束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嗅一下,原来这就是玫瑰,她闻过它的香味,却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模样,真的很美。“我曾经被玫瑰刺伤过。”她轻轻地说“我一直想,这样尖锐的一种花,却有那么多人喜欢,它一定很美,美得让人宁可被刺伤都要拥有它。它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他们来到外滩,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徜徉在绿荫路上。令正问无颜:“为什么你好像对灵魂学特别精通似的?我和你做了那么多年同学,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研究这些。”
“不是我,是我外公比较精通罢了。”无颜随口推托。
令正倒也不再起疑,释然地说:“我听瑞秋说过,钟教授学识渊博,尤其精通周易。”隔了一会儿,他又问:“你说那男人会忘记那个为他卧轨的女孩子吗?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到底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
一个人,为了爱另一个人而死,究竟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无颜一愣,十分自愧。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她仍然愿意遇到令正、爱上令正,但是,她决不会再撞向那辆车。轻生,是她上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如果有一天,令正知道此刻陪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明眸皓齿的少女其实只是一具红粉骷髅,他会怎么想?
无颜只有顾左右而言他,谈起刚看完的电影来:“杰克和罗丝只认识了三天就死了,可是罗丝会一辈子记着他,仿佛永远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杰克即便是死了,他的生命也不能说是短暂;而罗丝的生命虽然在延续,其实早已心如枯槁,在杰克沉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最辉煌的阶段就过完了,后来的日子都只是虚度,失去真正的意义。”
令正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无非还是那句‘生命的质量不能以时间长短来界定’,但是人们在山盟海誓时,总是会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明知做不到,也还是要想、要说、要期望,比如海枯石烂,比如地老天荒,你能说这样的理想不美好吗?你能说这样的誓言是自欺欺人吗?”他牵起无颜的手,真诚地说:“但是我们不说那样肉麻的话,我的野心没有那么大,并不期待地老天荒,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走过今生今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足够了。”
“你还真不贪心呢。”无颜轻笑,可是她的心里在刺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她的理想,她的愿望,她的美梦与期待呀。可是,她只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或者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