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愁善感、拒绝成长的忧郁少年阿横。他以他的灵感走在时代的最前端,他以他的冷静准确地捕捉商机。
他喜欢在暗夜里静静地想象父母生前的故事,对他们的一无所知,只会给这想象带来无穷的可能性和传奇性。那是三十年前的人生,远隔了时间与空间,却依赖神秘的血缘和他呼吸相关。多么让人激动!
晓风带着莫愁湖的幽艳凌波度水潜潜而来,感觉里,三十年前的月亮总比今天的要圆,要亮,三十年前的爱情也总比今天的更为荡气回肠。
那时的玫瑰花是有香味的,那时的夜莺会唱歌,那时不相识的男女走到一起来要经历千山万水,一旦动了情就誓死相从,非君不嫁,非卿不娶,随便一句甜蜜的话说出来都有千钧重,诺言是要实现的,约会和情书必不可少,玫瑰花比钻戒更重要,背叛会被天打雷劈——或者像奶奶说的,会有报应。
自横有些艳羡那样的感情,但是他自己,从来就没打算过要从一而终,并且早已在初三夏令营时就已冲破樊篱,永远放弃了专一的资格。“专一”在今世是失传了的美德,是古董,可以像洛红尘的绣花鞋一样挂起来做展品的,除了欣赏外,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思路一转,又绕回到洛红尘身上来了。
自横有些惊讶于自己的纠缠,这样的魂牵梦萦,是有些不大寻常的吧?
他终于决定要再见红尘。
周公叮嘱:“去夫子庙,别忘了顺便替我带腐乳肉和砂锅鱼头回来,老正兴的,别买错了,别家的鱼头没法吃。”
爷爷对老正兴鱼头的迷信程度,与奶奶之于刨花水梳头可以亮发相仿佛。
每个人都有信仰,为了某件事某个人,大到国家民族宗教政治,小到砂锅鱼头刨花水。商人信钱,政客信权,梅绮相信名牌时装和化妆品,而周自横,他的信仰是回忆。他永远迷恋一些失去了或找不到的东西,对一切的得到都觉得失望。
也许是因为他的创业太顺利,物质生活过于充实,也许是因为他是个孤儿,自小拥有的感情太贫乏,谁知道呢?
问弗洛伊德。
带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患得患失情绪,周自横再次来到了夫子庙。
但是贡院西街的“无针绣坊”却不见了。
照样是人来人往,照样是阳光明媚,照样是五味杂陈,一切都和两个月前一样。然而原来“无针绣坊”的金字牌匾,却暗渡陈仓,换成了白底红条的滚动霓虹灯箱,写着“丽丽发屋”隔着玻璃门望进去,可以看见老板娘也是一个妙龄女子,极短的卷发染得五颜六色,穿很节省的布料,踏很高的厚底凉鞋——她和洛红尘,除了都是女子外,没半点相象。
周自横在发屋前站了很久,心底有种莫明的绝望,风中传来桂花的香味,使他清楚地意识到,夏天就要过完了。
秦淮河上船来船往,没有咿呀的桨声和叮咚的评弹,取而代之的,是机动小艇突突的颤吵,劣质音响声嘶力竭地唱: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水面上浮着瓜子壳与空的可乐罐,把传说里的脂香粉腻毫不含糊地割裂开来,连一丝浮想联翩的空间也不留下。即使想象力最丰富的人,也无法把眼下这条逼窄拥挤的河道与当年艳名动天下的秦淮风月联系起来。
周自横越发怀疑洛红尘只是自己梦里的一个人,而并没有真的经历过那样一段无针绣的奇遇。
他提着“老正兴”的腐乳肉和砂锅鱼头走过正午的秦淮河畔,一遍遍对自己说:“无针绣坊”关了,洛红尘再也见不到了。她就像这秦淮河上可思不可见的香艳传说一样,亲切而遥远,缥缈而真实。两个月前的惊鸿一瞥已如秋天枫叶般成为绝版,永远没有机会再红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一点头,看到脚下的河堤上静静地躺着一只小巧的绣花鞋,只有半只手掌大小,显见只是工艺品,而并非某人穿到这里来。
红色的缎面,猩红,几乎照眼生疼的感觉,绣工很精致,方寸之地里已经挤下了蟾蜍、蛇、蝎子、蜈蚣、蜘蛛——是谓“五毒”传说有辟邪祛病之效。可是这样邪恶的五毒,不招邪祟都难得,还能祛病?谁会信?
可是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点,这样的心境下,竟然可以邂逅一只这样的绣花鞋,总是有点缘分的吧?
说不定,它便是出自洛红尘的“无针绣坊”是无针坊里的绣花鞋误落在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