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的。但是如果是这样就很奇怪。要让枪口及近距离射击的话,应该是针对倒地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的话,要让枪口紧贴对方衣服也比较容易。只是这种情况,子弹射入体内的角度一般会变成接近九十度。”
“弗兰哥是从前面遭到射击,子弹是从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击进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如果凶手以站姿,对着跪在地上的对手胸部射击的话,也会变成从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这种情况,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因为枪身接近对方,被杀的另一方会抵抗。因此,枪口离衣服数寸的距离不叫自然。”
前刑警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然而凶手却迅速又自然的这样做了。接着又把枪口抵在倒地的弗兰哥胸口,这次两枪,连续击发。”
“嗯,没错。”
“于是这次的角度,自然会接近九十度。对凶手而言,最自然的射击姿势所呈现的弹孔,射入角度不会是四十五度,所以这是有点故意作为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杀,外套的洞不会有焦痕买衣服的贯穿孔会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贯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话,射入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这么看来,这是矛盾的。”
“嗯,这样的想法应该也没错。只是枪杀尸体各种情况都有,不见得都合理。”
“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也就是说,我认为应该有一种犯案手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当成是基于某种理由所产生的结果。这个手法,可以透过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交叉比对找出来。”
“所谓的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什么?”
“太多了。弗兰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领子很干净;还有西装衬里没有沾到血迹。”
“不是没沾到。”
“像擦过一样。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
“是什么?”
“劳洛。李吉尔发现弗兰哥的尸体、摇晃死者上半身造成头部掉到地上,这一连串的事情,居然没有目击者。”
“没有目击者?这是…医生,你说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拉莫斯先生,这么奇怪难解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就破案了,为什么?”
拉莫斯没有回答。
洁似乎想等他回答,却接着说:“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射击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兰哥的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说。沉默了一下,然后又说:“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会到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去搜查,但芮娜丝却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里。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应该要花很多时间。当时她手上拿着杀死弗兰哥的凶枪,还用那把枪射击警官。”
“嗯。”“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的指纹。”
“对。”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以后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没有这些事,情况会怎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在场、向警官开枪等对他有利的发展,应该不是凶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
“嗯…”“凶手应该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所以现在开始,请你想象一下你们当初可能会做的搜查。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你们首先会做什么?”
“去弗兰哥的办公室…”